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推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署贯彻落实,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守规定、改进作风,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近日省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德州市陵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消极应付问题。2018年10月,群众向德州市委到陵城区现场接访的领导反映,其所住家属院地势低洼、污水内灌,住户家中厕所无法使用,要求对院内已封堵的公厕进行改造。陪同接访的陵城区政府负责同志,明确要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当年11月20日前对公厕完成改造。该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张洪勇等人,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消极应付,致使反映问题长时间未能解决,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张洪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临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对农村改厕监管不力、工作流于形式问题。2016年,在村居道路硬化及农村改厕工作中,临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未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督导、审核验收流于形式,导致改厕质量不达标、改厕数据不实;临沭县财政局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不按政府采购程序选用第三方验收机构、不认真审核验收人员从业资格、违规拨付改厕工程款等问题。2019年1月,玉山镇东官村改厕问题被有关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2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太吾,县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张福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乡建科原科长袁卫平、后勤办副主任王营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财政局综改办主任季振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3、栖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宫永铭对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企业扶贫工作脱离实际问题。2016年至2017年,栖霞市农业局在组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集群示范建设过程中,宫永铭作为直接责任人,对项目方案审查不到位,对企业扶贫工作跟踪、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企业精准扶贫物化补助方案不切实际,连续多次给无劳动能力老人发放化肥、农药等物资,包帮扶贫效果差,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宫永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高唐县固河镇副科级干部王全民、城建办主任曲磊在清洁取暖建设中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11月,固河镇在上报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竣工台账村(居)统计表时,王全民作为分管领导,明知本镇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却授意曲磊按工程已验收竣工上报。2018年12月,省政府工作组在对固河镇部分村进行检查时发现,50户中有19户未完成改造、20户未完成竣工验收。2019年2月,王全民、曲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稽核科科员张磊服务群众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6年5月,张磊在办理技能培训补贴审批工作中,对符合领取补贴规定的群众,以申报材料不全为由不予办理,一直拖到2018年7月,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张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合理诉求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有的落实上级部署只当“二传手”,跟踪督导不够、检查验收流于形式;有的对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贫困群众帮扶脱离实际;有的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说明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很突出,集中整治工作需要向深里抓、向实里做。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纠正“四风”。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干部群众深恶痛绝,必须大力整治、坚决克服。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把问题排查、整改纠正做实做细,坚决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推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要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纪律审查、监察调查重点,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环境保护问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结合起来,严格监督执纪;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定性量纪、精准处理处置,既体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体现严查严处、严肃问责;要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改进作风,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向全社会释放动真碰硬的强烈信号。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